白癜风治疗原则

时间:2010-09-07 14:24 作者:jc

  白癜风初发时是在体表的某一部位(少数病人也可发生在深部组织、如眼色素膜)出现局限性白斑点或斑片,为米粒至指甲大小不等,单发(周身只有一片)或散发(周身不同部位同时出现多片)。多数患者无任何感觉也不知何诱因(不知不觉中)偶然发现皮肤出现白斑。也有部份患者诱发因素较明确,如药物及化妆品过敏,旅游及海浴时过久强光照射、外伤及感染后、精神创伤等。


根据临床观察发现:白癜风在病程上可分为稳定期和进行期。治疗中,切不可不辨病期,乱涂外用。白癜风的进行期,应以内治为主,调整机体的免疫功能、神经内分泌功能,有其它系统疾病者,如甲状腺病、糖尿病、肝病等,应同时予以治疗。进行期,切不可选择强烈的日光照射或紫外线,以免加重黑素细胞的负荷,增加黑素代谢的毒性产物,加剧黑素细胞的自身破坏。


 


此外,亦不可外涂作用强烈的刺激性药物,如5-氟脲嘧啶、氮芥、补骨脂等,以免产生局部刺激反应,损伤黑素细胞,加重免疫紊乱,而致白斑扩大、扩散。稳定期白斑,尤其是小面积的稳定期白斑,方可考虑以外用药为主,同时配合光疗。


指出:中医认为初发白斑为风邪阻络,治疗以袪风为主;损害日久,气血失调、瘀血阻滞,络脉不通,所谓久病入络,治以活血化瘀,理气通络;久病,肝肾不足,精血亏损,所谓“久病及肾”,治以滋肝补肾、益精养血。